2025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申报

时间:2024-11-06

2025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申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5年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依据《申报通知》及《关于印发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对主要支持范围、建设内容、标准及申报要求整理如下,供项目谋划及申报参考:

一、支持项目范围

1、种业工程项目

支持农作物、畜禽、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测试评价、育种创新和制(繁)种基地等项目建设。

2、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支持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检验检疫、应急防控设施等项目建设。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项目实施限定在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或猪当量20万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县(区、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两年安排。

4、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实施范围聚焦长江流域,优先选择水环境敏感区域,以县为单元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处置。项目县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县不得重复。

5、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限定在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禁捕退捕重点县(市 、区)。2025年围绕加强濒危物种监测保护、改善栖息地条件及提升渔政执法能力等,重点支持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资源及栖息地监测、关键栖息地保护及修复、渔政执法能力等支撑条件建设。

备注:高标准农田、玉米大豆单产提升的投资申报,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另行通知,不在本次范围内。

二、项目要求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全部按项目申报。在前期开展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从储备项目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投资计划,拟申报的项目要按规定完成项目立项批复等相关前期工作。

三、资金支持

按照项目属地,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为核定总投资的70%、80%、90%、90%;

四、项目申报要求

各级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协调,协商一致基础上,联合提出本地区2025年分投资类别(方向)农业项目投资需求,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联合报送。

 

来源:中金万瑞研究院 政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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