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金万瑞新知识、新经验分享(第四十四期)

时间:2022-03-26

北京中金万瑞新知识、新经验分享

第四十四期 


一、区域节能报告主要内容

❖区域概况

❖用能现状及能耗标准分析

❖产业定位及主要产业能耗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负面清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诺备案制度

❖能源“双控”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析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费对策措施

❖区域先进节能设备、工艺和技术推广应用,节能奖励和能效领跑者工作机制

❖用能承诺、监测监察和责任追究等

二、专项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从立项、筹资、平衡、风险和目标五大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分别对应5个一级指标,即专项债券项目的合规性、筹资可行性、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偿债风险可控性和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

1、所谓专项债券项目的合规性,是指拟申请项目对专项债券相关政策规定的符合情况,主要考核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建设投资合规性和项目成熟度五个方面;

2、所谓筹资可行性,是指项目通过自有资金、发行专项债券以及市场化融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满足项目建设和运营需要的可行程度,主要考核资金来源可行性和资金到位可行性;

3、所谓需求合理性,是指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在金额和时间上与项目自身的匹配程度,主要考核项目财务分析合理性、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性;

4、所谓风险可控性,是指对专项债券偿债风险进行事前识别和预测,并通过科学的安排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以减少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考核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可控性;

5、所谓绩效目标合理性,是指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准确反映项目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的程度,主要考核目标明确性和目标合理性。

三、《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02月14日,财政部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指出,资金补助范围为:各地体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的县级及以上公共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中心(以下统称体育场馆),其中,全民健身中心要达到体育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且室内健身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支出内容为:补助资金用于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所需支出,包括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公益性体育培训、体育场馆日常维护、能源费用、设备器材更新、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等运营环境改善。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基本建设、大型维修改造,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持续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2022年2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高速公路

1.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

2.科学规范信息指引。

3.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

4.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

5.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1.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

(三)农村公路

1.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

2.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3.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

五、中国发布东西部科技合作方案 实施科技援疆援藏援青入滇支宁兴蒙

中国科学技术部等九部门研究制定的《“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3月4日对外发布,确立“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科技援青”“科技入滇”“科技支宁”“科技兴蒙”和深化跨区域结对合作等七项重点任务。

——实施“科技援疆”,塑造新疆创新发展优势。一是支持新疆重点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联合攻关。二是推动新疆棉花、林果特色农业创新发展。三是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科技创新高地。

——实施“科技援藏”,支撑建设美丽幸福西藏。主要内容包括构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加快西藏特色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原医学和藏医药创新发展水平。

——实施“科技援青”,共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主要内容包括实施三江源生态保护科技工程、打造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提升“青字号”农畜产品产业化技术水平。

——实施“科技入滇”,助力西南边疆多民族地区创新发展。主要内容包括提升西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水平、建设滇中清洁能源创新高地、高水平建设临沧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实施“科技支宁”,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引领区。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支撑宁夏重点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宁夏科技园区跨区域合作、深化宁夏引才引智交流合作。

——实施“科技兴蒙”,支撑内蒙古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支撑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科技促进内蒙古能源资源绿色转型、科技引领内蒙古现代农牧业发展。

——深化跨区域结对合作,增强区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实施贵州数字创新结对合作,深化贵阳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合作,深化“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合作模式。二是深化甘肃兰白—上海张江科技创新结对合作,支持兰白、张江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发展,支持甘肃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与上海建立高端人才双聘机制。

“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中国西部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东部地区科技创新外溢效应更加明显,创新链产业链跨区域双向融合更加紧密,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该方案由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研究制定,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东西部科技合作,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发展智慧农业、建设数字乡村,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2022年3月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

在目标设置上,《规划》立足现有发展基础,统筹考虑工作的延续性,以及目标的指引性、可实现、可考核,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总体目标和4方面具体目标。《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规划》对以往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按照生产、经营、管理、服务4个环节部署的方式作出了重大创新。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一是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这是“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是聚焦行业发展需求,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从智慧种业、智慧农田、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能农机和智慧农垦七个方面进行全面突破。二是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重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融合应用,加速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商—追溯”各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形成农业全产业链信息流闭环。三是夯实大数据基础,提升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效能。重点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推动数字政务能力建设,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四是建设数字乡村,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重点是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发展乡村信息服务,培育乡村数字经济,全面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支撑能力。重点是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壮大农业农村信息化产业体系。

“十三五”时期实施的数字农业项目基础上,针对农业生产管理面临的迫切需求和关键短板,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为两大核心目标,《规划》设立了3大工程。一是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建设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等5类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二是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改造提升“农业农村云”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农业农村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农业农村数据“一张图”和大数据分析通用系统,形成统一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三是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面向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创新重大需求,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共性、战略性、前沿性智慧农业技术研究,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创新技术产品。

七、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住宅适老化改造

健康是保障老年人独立自主和参与社会的基础,推进健康老龄化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规划》提到,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十四五”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增龄伴随的认知、运动、感官功能下降以及营养、心理等健康问题日益突出,78%以上的老年人至少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失能老年人数量将持续增加。相比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健康老龄化相关的机构、队伍、服务和政策支持不足。

《规划》指出,要坚持“健康优先,全程服务;需求导向,优质发展;政府主导,全民行动及公平可及,共建共享”四大基本原则,从提高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出发,以满足老年人对健康的基本需求、兼顾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为目的,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大力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发展和维护老年人健康生活所需要的内在能力,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

《规划》同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健康老龄化规划的发展目标,即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加强,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人享有健康服务的可及性进一步提高。

为了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规划》提出9项任务:一是强化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二是完善身心健康并重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三是以连续性服务为重点,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四是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五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六是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七是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八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九是促进健康老龄化的科技和产业发展。其中,在完善身心健康并重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中,《规划》明确,要完善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住宅适老化改造;推进体卫融合,加强城乡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健身设施建设,提高适老化程度。

八、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

1、概念: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是将太阳能光伏组件发电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即通过建筑物,主要是屋顶和墙面与光伏发电集成起来,使建筑物自身利用太阳能生产电力,以满足建筑物本身的用电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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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类:根据光伏方阵与建筑结合的方式不同,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可分为两大类:建筑与光伏器件相结合和建筑与光伏系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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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业现状

从产业链结构看,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上游主要是光伏组件,包括晶硅材料、光伏用薄膜、逆变器、玻璃及支架等;中游主要是BIPV集成商;BIPV下游应用广泛,包括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居民住宅及市政(路灯、停车棚、充电站顶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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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和2020年全球BIPV装机总量分别达1.15GW和2.3GW,约占全球光伏总装机量的1%。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光电建筑专委会发布的数据,从全球来看,我国2020年BIPV装机容量已达709MW,约占全球BIPV总装机量的七成。但从国内市场来看,建筑光伏装机量尚不足光伏装机总量的10%。

中国建筑从建筑资源方面来看,虽然我国BIPV市场发展稍落后于欧洲,但其实我国太阳能光照资源是优于欧洲的。基于未来中国建筑业新增面积较为稳定的假设进行测算,到2028年中国BIPV的市场规模将达到681.1亿元,7年年均增长率将达36.37%。

4、相关政策

2020年,住建部等15 部门发布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各省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相继出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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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谋划的项目

① XX(楼/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项目

九、解读2022年稳外贸政策发力点》

《解读2022年稳外贸政策发力点》(财办建〔2022〕6号),2022年3月9日发布。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浙江省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张世方代表建议,要持续深化跨境电商政策落实、主体培育、生态建设,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创新发展集群,加快推进海外仓、前置仓等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外贸细分服务平台。

十、《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2〕6号),2022年3月8日发布。

支持额度:中央财政对示范县予以定额奖补,其中东、中、西部示范县补助基准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同时根据示范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情况赋予相应奖补系数,拥有5-9个、10-19个、20个及以上中国传统村落的示范县补助系数分别为1、1.25、1.5。每个示范县的补助资金为相应的补助基准乘以补助系数。

支持内容保护发展现状,包括传统村落挂牌情况、传统建筑数量变化情况、保护措施情况(含技术指导、整体保护要求、对新旧建筑的管控要求等)、风貌变化情况(含整体风貌、肌理格局、历史环境要素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传承发展情况,传统村落利用状态、利用形式、传统建筑利用情况、接待游客数量等情况,以及传统村落是否存在整体灭失情况;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包括供水、供气、洗澡设施、消防设施、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卫生厕所、公共厕所等内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十一、《关于印发〈2022年高质量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高质量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要点〉的通知》(陕建发〔2022〕32号),2022年3月10日。

通知指出: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实现稳投资促增长高效落实、年度改造项目全面开工、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推广的工作目标。

通知明确: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有9项具体任务,一是扎实推进改造项目进展,二是建立周报月报制度,三是有序推进旧改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增设电梯工作力度,五是打造联系点示范项目,六是召开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七是评选优秀旧改设计方案,八是推动完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九是持续搞好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通过聚焦历史文化传承、改造过程关注、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成效凸显、示范样板打造,全面实现“实施共同缔造、优化区域功能、提升环境品质、补齐设施短板、完善社区治理”的总目标。

十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十条措施》

陕西省住建厅2022年3月7日发布《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一季度经济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将营商环境改革成果转化为助力经济稳增长的实际效果,近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十条措施》。

一是加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尽快实现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70个、10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确定的更高目标要求,按照本地要求执行。严格落实阶段审批时限,严防超期。对每一事项,达到审批条件的要尽快办结,减少压着最后时限办结的情况发生。

二是抓好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工程项目前期论证阶段,牵头部门组织涉审部门提前介入,对项目产业政策、能耗强度、排放强度等综合研判,为企业提供参考。对涉及的审批事项,为企业提前辅导,生成全流程“批前”服务清单,提高一次办理成功率。

三是提升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效率。合理确定必须上规委会的项目范围,适当提升规委会审查频次,减少项目上会等待时间。持续提升设计方案联审效率,结合本地实际,梳理设计方案联审所涉部门和事项,规范方案联审事项、材料、时间和审批流程,以工程审批系统为载体,对方案联审中各部门审查时间进行约束,提升审批效率。

四是做好工程项目技术指导。超前为建设单位提供勘察设计、招标投标、联合审图、施工许可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直通车”,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探索专家网上函审、视频会审等远程评审方式,破解“会审难约”等问题,严控评审时限,提高评审效率。

五是试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对一季度具备开工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具备用地批准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试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其他容缺材料在承诺时限内提交,加快施工许可证办理。该项试行工作4月底结束。

六是做好有关经验的复制。按照国家和我省印发的有关复制推广经验,在确保遵守国家关于发包承包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行房屋建筑项目分阶段发放施工许可。

七是切实用好区域评估成果。对已形成区域评估报告的,要将评估成果以“一张清单”的方式提供入驻项目企业免费使用,原则上不再要求具体项目进行单独评估,加快告知承诺制落地,避免重复评估评价,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八是持续提升园区审批效能。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在推进告知承诺制、区域评估、“清单+告知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全程代办等方面的改革优势,推动项目尽早完成审批、尽早开工建设。

九是全面实行中介服务上网。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纳入全省中介服务超市,相应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全面进驻,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全省中介服务超市对接,实现择优选取、网上竞价、全程监管,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

十是推进全流程审批标准化。进一步细化“一窗受理”规程,实现标准化窗口服务;区分不同项目类型,进一步打造标准化“一张表单”;持续提升工程审批系统申报、流转、审批等方面的标准化;对高频的技术审查、审批事项等,逐项明确审查要点,实现技术审查和审批行为标准化。

十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890万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7890万元》,2022年3月3日发布。本次下达投资计划共支持我省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足球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六大类共计16个项目,旨在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统筹解决我省当前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载体不新、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更好发挥全民健身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十四、关于印发《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264号),2022年4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对新成立企业投资建设的管道,制定管输试行价格,运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的原理,使被监管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取得合理回报,原则上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本参数,以及准许收益率7%、经营期40年来确定。

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燃气企业年度准许总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以及税金之和扣减其他业务收支净额确定。其他业务收支净额为燃气企业使用与配气业务相关资产和人力从事安装施工等其他业务活动的收支净额。其他业务和配气业务的共用成本,应当按照固定资产原值、收入、人员等进行合理分摊。

年度配送气量按以下原则核定:配气管网负荷率(实际配气量除以设计配气能力)高于40%的,按实际配送气量确定;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40%的,按设计能力的40%计算确定。

十五、《陕西省人民政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到2025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25年,陕西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陕西省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到2025年,陕西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25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十六、《陕西省“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规划》

2022年3月3日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十四五”创新驱动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陕西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提出了“1+1+N”创新体系,着力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打造“一核三区多园”西部创新高地,重点实施八大创新工程42项重点任务,对陕西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新驱动工作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

发展目标:2025年,全省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建成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协同高效的创新驱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形成辐射带动西部地区的创新先导区和全国科技创新增长极。建设国家(西部)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要素配置更加高效,创新生态系统更加优化,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引领产业变革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壮大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建成一批高水平创新型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1+N”创新体系:

——“1”个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打造市场化、共享式、开放型、综合性创新驱动平台,建成立体联动“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两链融合“促进器”。

——“1”个总体布局。发挥西安丝路科创中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关中、陕北、陕南三大区域创新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多点支撑、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的创新型园区布局,打造“一核三区多园”西部创新高地。

——“N”个创新发展工程。重点实施“源头创新提升、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数字陕西建设、创新企业培育、创新人才引育、体制机制创新、创新生态优化”八大创新工程42项重点任务,每个工程中包含若干创新发展子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推进全产业链协同创新,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并推广应用,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壮大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十七、《住宅项目规范》多项变化,新规范出炉!

3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注重点如下:

1、层高不应低于3.00m;

2、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4、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5、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m的住宅,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6、明确担架电梯尺寸:

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m,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m。

采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m,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m。

7、住宅项目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8、新建住宅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板厚度不应小于100mm。

十八、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的通知

2022年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141号),《通知》明确了:

建设范围为:根据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现状水平、治理目标、重点工程、管控机制等,选择具有较好示范推广意义的城市(县城)建成区开展试点。试点城市(县城)不超过50个。

建设时间:2022年至2025年。

建设目标:到2025年,试点城市(县城)建成区供水管网基本健全,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全覆盖,管网压力调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共供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约束激励机制,实现供水管网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形成一批漏损治理先进模式和典型案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高于12%(2020年)的试点城市(县城)建成区,2025年漏损率不高于8%;其他试点城市(县城)建成区,2025年漏损率不高于7%。

《通知》还确定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十九、水利部:确保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近日,水利部印发《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称,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确保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2022年,水利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底线任务,务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生态治理保护和水利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努力完成年度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脱贫地区水利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

一是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加大对脱贫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监测频次,维护已建工程成果,进一步提高水质保障水平。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确保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二是围绕产业兴旺和粮食安全,着力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推进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灌区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动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

三是围绕乡村防洪减灾,加大水旱灾害薄弱环节建设。开展脱贫地区大江大河干流河道整治及堤防达标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控制性枢纽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蓄滞洪区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围绕乡村生态宜居,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支持脱贫地区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是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能力。支持脱贫地区做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建设。

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强化脱贫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实施科技帮扶,抓好水利劳务帮扶工作。

七是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做好水利帮扶工作。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

二十、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扎实有力抓落实,推动经济在爬坡过坎中保持平稳运行。

会议指出,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必须保质保量落实到位,兑现政府对人民的承诺。会议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会议强调,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下行压力,困难挑战增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周期性调节,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改革开放,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密切跟踪国际局势变化、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调整、大宗商品市场走势等和对我国的影响,不断完善应对举措,确保经济增长、就业、物价等稳定在合理区间。二是把围绕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宏观政策落实落细。退税减税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要尽快细化和推出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方案,该退的税款能快退的快退,确保按既定时限退到企业账上。对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其他减税降费政策,抓紧研究延期、扩围、加力的具体安排。推动特定国有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依法上缴利润及时入库、支持地方落实减税降费的转移支付及时直达市县基层,保障基层助企惠民的财力支撑。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对市场主体尤其是特殊困难行业采取减免房租、降低用能费用等帮扶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出台具体措施,把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要求落实到位。同时,积极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和增加有效投资。保障电力、煤炭稳定供应。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推出一批便利创业创新、企业经营和居民办事的实招,推动更多事项异地办、一网通办。推进身份证电子化,实现通过扫码办理需要用身份证的服务事项,同时保障好群众信息安全和隐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激励政策,促进企业科技创新。高度重视稳外贸稳外资面临的新情况,抓实已确定政策落地,推动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实际困难。四是尽力量力、用心用情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实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好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保障举措,兜牢困难群众民生底线。五是各地各部门要增强紧迫感,担当实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创造性开展工作。继续抓好督查督办,防止和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刀切”特别是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不作为乱作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十一、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措施,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因具有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的根本属性,是助推我国“健康中国”建设,促进实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目标的重要抓手。自2016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全国开展以来,改革在适宜性、规范性等方面的探索路径逐渐清晰,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2020年基本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制度的全覆盖。但是,还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主要包括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尚不健全、签约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签约方式有待优化、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激励不足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逐步加以解决,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指导意见》确定了下一个阶段积极扩充服务供给,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提高激励和保障政策供给水平,系统、协调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思路。提出了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的阶段性目标要求,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循序渐进扩大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

增加服务供给。《指导意见》对家庭医生队伍的来源渠道进行了补充说明,提出除全科医生外,其他类别临床医师(含中医类别)、乡村医生及退休临床医师亦可作为家庭医生。秉持开放创新导向,《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各类医生参与签约服务,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并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予以支持。旨在通过吸纳广大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的参与,增加签约服务的供给能力,更好地形成贴近群众生活的服务平台。同时,《指导意见》对家庭医生的执业场所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加入家庭医生队伍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生需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平台来开展签约服务。《指导意见》还对签约主体方式多样性进行了合理优化,即家庭医生既可以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也可以个人作为签约主体提供签约服务,未来签约方式将更为灵活。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家庭医生培养培训体系,通过加大全科医师培训力度积极扩充家庭医生队伍的同时,注重业务培训,优化家庭医生的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识、技能培训体系。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能力,并通过依规拓展切实符合群众需求的服务项目,如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慧诊疗等服务,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指导意见》针对长期处方服务提出了阶段性目标,即到2025年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此外,《指导意见》从开展上门服务、提供优先转诊以及中医药服务等方面对家庭医生的医疗服务功能进行了诠释。强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预约就诊和智能分诊方面与签约工作做好功能连接,注重强化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联系,引导签约居民逐步形成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的就医习惯。并通过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电子健康档案等方式优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效果。

优化服务方式。《指导意见》此次重点从签约服务的多样化和居民选择的丰富性角度出发,对签约服务方式提出了优化建议。一是提出了弹性化的服务协议方案,在此前1年期的服务协议有效期基础上,可适当灵活调整为2年或3年,以满足与居民维持长期稳定契约关系和减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负担的需求。二是对签约对象的界定进行了补充说明,在此前主要以个人为签约对象的基础上,拓展为支持以家庭和功能社区为单位进行协议签订,以满足各类人群对签约形式多样化的需求,并提升签约工作管理效率。为了让签约居民更多感受到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同协作,通过家庭医生与专科医生之间的绿色转诊通道等方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健康服务。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在医联体建设的网格化布局基础上开展组合式签约,同步开展“互联网+签约服务”,满足居民对线上签约、转诊和多种形式健康咨询的功能需求,并利用信息系统数据作为考核评价履约的重要指标。《指导意见》还将继续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做好重点人群和慢病患者的优先签约、优先服务。

完善保障机制。《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签约服务费的内涵及筹资机制,强调了基本医保对引导居民基层就诊和分级诊疗的关键作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通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按人头付费,与结余留用激励机制相结合,引导供方主动提高预防保健与健康管理水平,发挥家庭医生费用“守门人”作用。医保部门加强协议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和结余留用的激励政策。《指导意见》还提出要合理引导居民预期,通过树立典型案例,开展家庭医生(团队)评优争先活动等提高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的认可度和信任度。在加强绩效考核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将签约服务人数、重点人群占比、续签率、健康管理效果、服务质量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作为评价指标,并强化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同经费拨付、绩效分配等挂钩。

二十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开展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开展2022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2〕17号),2022年3月15日发布。文件强调:

加强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依托“双重”工程项目、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项目和地方重点生态工程,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大力推进林草区域性系统治理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落地上图、作业设计、检查验收、后期管护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要着力破解国土绿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政策创新,抓好组织实施;其他省份,要积极推进本地区科学绿化示范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扎实推进三北工程科学绿化试点县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三北工程建设新模式。积极开展国家草原公园、国有草场试点建设,提高草原资源综合效益,实现草原健康可持续发展。

抓好林草种苗生产供应:各地要依据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加强乡土树种良种选育,尽快选育一批适宜干旱半干旱地区造林的乡土乔灌木良种。优化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树种结构,科学划定一批乡土珍贵树种、灌木树种采种基地,保障国土绿化对良种的多样化需求。推进林木种苗与国有林场融合发展,加强保障性苗圃建设,提高生态修复种苗供给能力和质量水平,做到就近育苗、订单育苗。

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参与造林种草、乡村绿化美化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战略选择。

二十三、【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6.96亿元支持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6.96亿元,用于支持我省建设高标准农田65.1万亩。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我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尽快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和效益。同时,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建设标准高、工程规模大、措施配套全、体制机制活、综合效益好、区域带动强”的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投资建设标准,支持创建一批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尽快分解下达投资计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建设质量和效益。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按照“建设标准高、工程规模大、措施配套全、体制机制活、综合效益好、区域带动强”的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投资建设标准,支持创建一批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三是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使用管理,完善建后管护机制,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原则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为中国饭碗装中国粮食做出陕西贡献。

二十四、住建部正式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近日,住建部正式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目录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其中,竹(木)脚手架和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被禁止,门式钢管支撑架被限制。并提出:

1.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本次淘汰目录里,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

# 禁止使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3.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4.竹(木)脚手架

5.有碱速凝剂

# 限制使用施工工艺、设备

1.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2.基桩人工挖孔工艺

3.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

4.门式钢管支撑架(不得用于搭设满堂承重支撑架体系)

5.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6.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

二十五、陕西省委依法治省办第十次会议摘要

2022年3月16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近期关于法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会议认为,去年以来,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忠诚履职、实干担当,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呈现出多点突破、全面提升、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会议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党的百年法治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把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要建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机制,在领会精神、融会贯通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要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善治。要强化动态管理,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后半篇文章”,保持创建单位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带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要完善细化措施,创新培养机制,优化培养路径,提高培养质量,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要压紧压实责任,对年度重点任务排出时间表,落实责任人,一项一项盯住不放,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十六、【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全力抓好农业农村工作十项重点任务

■ 确保粮食面积4505万亩以上、总产达1270万吨

■ 推动生猪存栏量稳定在900万头左右

■ 高质高效建设300万亩高标准农田

■ 争创1—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 打造120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区

■ 创建50个省级百强示范社

近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聚焦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统筹抓好十项重点任务。

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组织推进抓好小麦抗灾强管百日行动、抓牢“以秋补夏”扩面积行动、抓实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三大行动”,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4505万亩以上、总产达到1270万吨。

多措并举保障稳定供给。调优养殖结构,推动生猪存栏量稳定在900万头左右。提升果业质效,增加蔬菜产能,同步抓好低效茶园改造和标准化茶园建设,做精做优中药材、食用菌和特色瓜果。

下茬立势打牢农业基础。推进种业振兴,提升良种生产供应保障能力。高质高效建设300万亩高标准农田。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良田良法集成配套。

突出特色培育全产业链。统筹中央、省上重大项目,争创1—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个产业强镇,创建20个省级园区,培育50个左右加工型龙头企业、20个影响力大的区域品牌。

持之以恒推动绿色发展。聚焦4大旱作区,推广8种节水模式,打造120万亩节水农业示范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绿色防控、精准用药、测土施肥等技术集成推广。打好全面禁渔持久战。

织密筑牢产业安全防线。加强重大疫病防控,构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全面推行合格证制度,健全安全追溯体系。集中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活动,在守护农业发展生命线上下硬功、出实招。

统筹协调推进乡村建设。动员群众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抓好厕所革命,今年新建22.4万座厕所。紧盯群众生产生活最迫切、最急需的方面,逐步完善基础设施。

典型引领加强乡村治理。抓好典型推广,再打造1—2个全国典型案例。创建示范村镇,持续深化5个国家级、11个省级示范县(区)和101个示范镇村创建。

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年内实现“空壳村”基本清零,薄弱村占比减少5个百分点。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建50个省级百强示范社、7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

久久为功抓好人才培育。加快构建以主体人才为一体、支撑人才和管理服务人才为两翼的人才培育体系。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更多人才投身“三农”事业,建功乡村振兴。

二十七、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答记者问,2022年3月17日发布。

2022年在城市建设治理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答:目前我国生活在城镇的人口已达9亿多人,今后还将继续增加。城市建设要重视“面子”、更要注重“里子”,只有“里子”基础更加牢固,“面子”才能更加靓丽。要优化城市发展理念,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打造人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一是启动实施城市老化燃气等管道更新改造,完善防洪排涝设施。二是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840万户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更多采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和城中村。三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大规模迁移砍伐老树。四是强化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报国务院审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2022年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任务举措?

答:我国即使基本实现城镇化,仍将有4亿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农村。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需要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方面,下大气力改革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二是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因地制宜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三是稳步推进改革试验,推进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改革探索,适时推广一批城乡融合发展典型模式。四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十八、2022版陕西民生服务价格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包含类目: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收费标准:

1、西安咸阳机场:机动车1小时内每车次6元~12元,1小时后每半小时增加3元~5元,不同车型24小时内最高限价60元~96元。

2、其他道路停车、停车场(库、泊位):根据收费类区、收费时段、车型、停车时长、昼夜等不同,按每小时0.5元~8元/车位或每次(天)0.5元~20元/车位的标准(或相当于此标准)收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24小时内最高限价15~50元。                       

 3、未实行“一费制”的,小区停放服务费:每车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元(小型汽车),已实行“一费制”的,住宅小区室内停车场,按照车场类别,每车位每月30元~80元或每车位每次2~5元。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1、拖车费: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360元~1500元/次(含10公里以内空驶费、拖行费);1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元~13元和拖行费15元~50元。

2、吊车费:一类车至五类车辆基价900元~3750元/次(含30公里空驶费、2小时内施吊作业费);3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空驶费5元~13元;施吊作业2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超时作业费180元~600元。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三)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1、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客运代理费:费率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6%,便捷车站及以下站4%;

客车发班费(不再收取客运代理费):大中型客车5元/辆次,小型客车3元/辆次。

车辆安全例检费:按车次收取。

2、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旅客站务费:一级客运站收费标准,0.5元~1.50元/人次,二级客运站收费标准,0.2元~1元/人次;

退票费:根据办理退票时间,按票面金额10%~30%计收。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交运规〔2019〕17号、陕交发〔2020〕59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四)公共事业收费

1、污水处理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居民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0.7元~0.95元。

非居民污水处理费

每立方米1.14元~1.42元。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宝鸡、安康、商洛污水处理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2、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元~2.3元/人·月或1元~11元/户·月。

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按在岗人数计收,1元~5元/人·月;

医院、旅社、宾馆等按床位数结合床位使用率计收,1元~3元/床·月,或按面积计收,0.40元~1.2元/平方米·月;

餐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按营业面积计收,0.1元~3元/平方米·月;

修理厂、加工厂、洗车场等服务业按定额收取,10元~200元/月;

集贸市场、夜市、零散摊位按摊位计收,2元~50元/摊位•月(或天);按垃圾产出量计收,23元~50元/吨。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政发〔2002〕57号、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3、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居民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市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5元,县城以下农村居民用户每主终端每月20元;全省城市、农村居民用户每副终端每月10元。

有线电视入户工本材料费最高价: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市380元/户,县城以下农村280元/户。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价经发〔2009〕111号、陕价服发〔2017〕146号。

4、住房物业管理费

未实行“一费制”的,物业服务费:多层住宅0.30元~0.6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6元~1.50元/平方米•月(以上费用均不含电梯费和公摊电费)。

《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颁布后,将公摊电费、电梯费纳入其中,已实行“一费制”的:多层住宅0.35元~0.8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1.0元~2.2元/平方米•月。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定价文件。

(五)医疗废物处置费

1、医院按实际使用床位数收费:1.5元~3元/日·床,或按床位数(或日产生医疗废物量)分类定额收取,300元~1200元/月;

2、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按从业面积分类定额计收,20元~210元/月(或相当此标准);

3、对产生医疗废物数量不稳定的单位:按照2元~6元/千克的标准收取,或参照此标准,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与产生单位协商确定。

注意:此价格标准依据文件为陕政办发〔2004〕72号、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定价文件。

二十九、《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抓紧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编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2号)精神,为进一步理清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思路,排出可行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科学编制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

县级实施方案应包括:可量化的目标任务、明确的工作举措、补短板促发展项目清单、资金来源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跟踪监测等保障措施。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实施方案要素内容进行充实完善。

11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经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议后,务必于2022年4月底前由市乡村振兴局报省乡村振兴局,省乡村振兴局审核后,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

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经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后,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或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2022年4月底前由市乡村振兴局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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